博主:原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受贿案旁听感悟

hsti (1) 2025-05-26 00:08:03

5月20日,博主“不平静的深圳湾”发布了长篇文章,记录自己在湖北松滋参加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原主任王小平的案件审理旁听情况,其中记录下了王小平在现场说的一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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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博主全文

原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受贿案旁听感悟

写于2025年5月20日

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小平受贿案旁听感悟

一、开篇词

旁听席坐了12个小时 进去时晨风拂煦,出来已经繁星满天。 公开审理原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受贿案。 与李铁、陈戌源案之最大不同,被告、辩护人都做了无罪辩护!

二、审判长篇

旁听席上端坐12个小时,有太多话想说,听老夫一一道来。 先说审判长,十分威武,好似一个资深的合唱队指挥,对现场的把握从容不迫,两个审判员,四个公诉人,两个辩护人,被告,书记员,法官助理以及旁听席上28个旁听人员及按时换班的若干法警都在他的掌控之下,从一开始的对被告询问开始,到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然后一辩、二辩、三辩,被告自我陈述,有条不紊;对于公诉方提出的巨额行贿,辩护方做无罪辩护,你来我往,剑拔弩张,好不热闹,但是在审判长的指挥下,“十分精彩”,用旁听席上某年轻人的话来说:“上了一次精彩绝伦的法制课”! 审判长也不失时机地“点”了旁听席上打瞌睡的人。 一句话,被这个审判长所折服,尤其他能让人讲话,让被告讲话,让辩护人讲话。否则一个事先充分准备的开庭审理怎么会长达12个小时?

三、公诉人篇

接着说说公诉方。公诉方代表国家起诉被告,照理说应该有理有据,慷慨激昂,然而依老夫当庭看来,则如同被指定“照本宣科”,缺少底气。作为法庭上代表公权力的一方,人数最多,ppt 做的漂亮,“照本宣科”流畅,只是内容差点意思,关于“受贿罪”的三个主要标志,即:1、行贿的时间、地点、行贿目的、行贿款送达受贿人过程;2、行贿目的,巨额行贿款要达到什么目的;3、受贿人收到的行贿款下落,等等,均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颇令人失望,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诉方的起诉给被告定罪相当困难;公诉方展示的所谓证据,真的很难符合刑事案件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好比山东馆子的名菜“三不沾”!你能想象吗,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行贿款如同做慈善般在“不明确”的地点、“不明确”的时间通过“不明确”的人送到被告手里,不清不楚,模棱两可;行贿的目的更是拙劣的捏造,完全不顾足协纪律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处罚原则,硬性指认被告的单人处罚权力,可谓“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有”,真的有违法治原则; 关于巨额行贿款的下落,公诉方更是含糊其辞,躲躲闪闪!公诉方是在被告人王小平被通知到足协开会而采取突然留置措施后,拿到了被告王小平家的钥匙,当时被告人王小平的妻子远在千里之外的武汉,公诉方突然袭击搜查了被告人王小平家(如果不说是抄家),结果令公诉方大失所望;有经验的公诉方搜查人员对被告家不到90平米的陋室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仔仔细细进行了全面完整地搜查,居然没搜出一样贵重首饰,没搜出一件奢侈物品,没搜出一件名牌服装,没有一件略微值钱的家用电器,没搜出现金,没搜出股票凭证,总而言之,没搜出任何与巨额受贿款能搭上关系的物品!被告家由学校分配的只有居住权且不到90平米的住宅,只是最简单的装修(俗称刷白),这就是为什么777天后公诉方在开庭审理的法庭上关于被告巨额受贿款下落采取含糊其辞的原因。 公诉方在庭审现场表现也强差人意,面对辩护人的犀利提问,只能做“交差似的”回答,要不然就是顾左右而言他,呵呵,算了,窃以为他们也是打工人,不能要求太高。

四、被告人篇

说完原告说被告! 先说结论,被告王小平,退休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足协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不审不知道,法庭一审,审出来一个李宏塔似的好干部! 他在审判长给予的最后陈述中说了一句掷地有声的话:中国足协是个烂泥潭,腐败丛生!但是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则是一股清流,没有任何腐败! 他否定了公诉方所有的指控,也不承认在留置期间所做的所有笔录!替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王小平在庭审中说明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工作流程,关键是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给予球员、教练员的处罚,而且这个处罚的最早提出人,是各类足球比赛的比赛监督、裁判监督,报请中国足协诸多单位参加的圆桌会议做决定,足协纪律委员会秘书是参加这个会议的,之后把会议决定转告足协纪律委员会每个委员(绝大多数都是有本职工作的律师,且只从足协拿会议补贴,没有固定报酬),足协纪律委员会开会,依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例如对球员)决定停赛几场,罚多少钱,不是哪一个人,例如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能说了算的! 王小平向法庭提供了一个案例:某南方中超球队的外籍球员,“肘击对方球员”,足协纪律委员会多数委员同意停赛五场,王小平等少数委员认为应该停赛八场,最后还是按照停赛五场的足协纪律委员会决定上报给了足协,但是足协最后决定停赛八场! 真的希望王小平的辩护真实地记录在法庭庭审记录里,这可是不容质疑的辩护人无罪辩护证据! 如此类推,不一而足! 王小平夫妇没有子女,他们喜欢小动物,不过家里没有名贵血统宠物,只有几只收养的流浪猫,视同自己的孩子,请问审出来的乌泱乌泱贪官污吏,可有收养流浪猫的?前面说到公诉方突然袭击式搜查王小平家,没有发现任何与巨额受贿款沾边的物品,今天进一步聊聊这个话题!他有一辆车,日产合资经济型轿车,开了N多年了,如今折旧连一万元都没人要的车; 公诉方找不到任何巨额受贿款下落,于是编造出王小平夫妇出国挥霍消费了,岂不知王小平的妻子如今没有有效中国护照,一本过期的护照没有任何出入境记录;王小平本人非因公不出国,且组织上配翻译,出入境都有记录可查(公诉方就是不去查); 公诉方给出的出国挥霍消费金额是每次不少于五万元(不知道哪个贪官污吏出国挥霍消费才区区五万元/次),真的好可笑!公诉方准备起诉被告时,不做中学数学,难道小学算术也不做?按照公诉方确定的受贿金额,每次出国挥霍消费五万元,则需要将近130次,减半核算,也是近65次;一年一次,还是一年两次?只怕下辈子都挥霍不完!王小平是熬过了六个月留置期的“腐败分子”,在庭审中辩护时,明确指出:留置初期零口供,后来侦查方采取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胁迫自己,出于对家人的呵护与爱,才开口,才“配合”调查,才有公诉人出示的所谓笔录!出于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很多细节不便于公开,善良的人们也想像不出来,不说也罢!看看从庭审中了解到的几个数字吧:留置180天,询问500多次,笔录200多次!但是,没有向法院移交(或者移交了,辩护方不许听不许看)任何询问期间同步的录音录像,辩护人也只能接触到极其有限极其有限的询问笔录!

五、辩护人篇

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庭审现场,一定要为辩护方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听说辩护方的辩护词享有《著作权法》的保护,在没有取得授权的基础上,是不能公开辩护方的辩护词的,那就说几点感想: 1、愿意为高层交办的重大受贿案件做无罪辩护,需要哪些必要的条件?我以为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是勇气,是勇敢精神,是敢于挑战公诉方的不实指控与证据!现在的社会不缺律师,缺的是敢于直面不公、敢于说真话的律师!所以,我十分佩服王小平的两位代理律师!

2、那么,为重大受贿案件做无罪辩护有风险吗?答案是肯定的!为TOP TOP TOP交办的案件做无罪辩护,当然有风险。从北京市某区及某区司法局了解到,这个案件开庭前,被告的留置机构所在地的司法机关一把手携律师科科长,专程去北京,通过做无罪辩护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约见律师,美其名曰“请求协助”!邪门儿吧?被告的留置机构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要求做无罪辩护的律师“给予协助”?协助什么呢?……不方便深入 ,列位自己想好了!

3、律师在庭审的表现,堪称一绝!精彩绝伦的辩护能写进各个司法院校教材!两位律师辩护前做了精心准备,庭审中的辩护刚柔并济,相得益彰,辩护发言犀利且直逼要害!根据旁听席上某些旁听人员的反应,直言“受到了一次精彩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从辩护人的辩护里,可以发现辩护律师们对案件相关的极其有限的对他们开放的卷宗里,所理解、所摘录、所应用的内容远远多于公诉方,可谓剥茧抽丝,去伪存真!

4、与时俱进的是,辩护方利用AI技术驳斥了公诉方的虚假指控!从被告王小平被留置那天到公开开庭审理,过去了777天,人工智能技术已经能够应用在辩护方的辩护词里了!辩方律师利用AI技术,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以往处分过的一千九百多个案例对照公诉方虚假指控的案例进行了比对,真假之分,昭然若揭!例如王小平自己辩护词里对某南方中超球队的外籍球员,“肘击对方球员颈部”的判罚,经过AI筛选比对,停赛八场绝对是重大处罚,何来被行贿几十万“予以了关照”!

5、辩护方最严厉的要求,是要求公诉方撤诉!中国足协腐败案,辩护方要求公诉方撤诉的案件凤毛麟角吧?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辩护方律师对“无罪辩护”的完美诠释! 关于律师们,还要说点题外话,松滋人民法院所在地,在2025年的今天居然是交通不甚便利的城市,北京的律师往返北京与松滋,真的真的不方便。

六、法庭庭审花絮篇

我自己悟出来的庭审现场花絮。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小平受贿一案,是极其庄严肃穆的场面。不过连续12小时的开庭,一般人挺不住,铁人也够呛,于是就有一些花絮调节现场气氛。

1、公诉方删减被告人的受贿金额,而且多达一百五十多万之巨。写进庭审现场花絮,只因此事在庭前会议达成了协议,庭审现场各方都不许涉及此问题,不过要想对本案追根溯源,又好像避免不了,所以庭审现场,被告的自我辩护涉及到这笔行贿款;辩护方辩护过程涉及到这笔巨额行贿款;甚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公诉方出示证据的ppt 里,也有相关信息(我眼尖,虽然是瞬间,但是我看见了),于是乎,令人不解的是,一笔被公诉方删除的巨额行贿款,在庭前会议三方达成一致均不在庭审现场提及,偏偏三方的言行都提到了,真逗;

2、误会导致匆忙的休庭。 法庭辩论如火如荼,在审判长主持下控辩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突然审判长宣布“现在休庭”,并敲下了法槌!现场出现了小小的躁动,几乎所有的人都忙着解决三急,只是被告人尚未依照程序在宣布休庭前被法警带出法庭。事后了解到,当时是法庭现场空调冷气太足,律师们有些受不了,于是对审判长做出了“好冷啊”的形体动作表示“冷啊”,审判长理解成“内急受不了了”,于是法槌落下,宣布休庭;

3、辩护方在行使辩护权的时候,对被告人的称呼均为“王老师”,所以法庭上只要是辩护人发言,就是“王老师长、王老师短”的,确实有伤大雅!一来二去,审判长忍不住了,提醒辩护方“可以以被告人的姓名来称呼被告”!辩护方立即领悟了,继续辩护中均以王小平称呼被告;偏偏临到宣布一个证人证词,题目就是“王老师如何”,审判长立刻指出“对被告称呼有问题”,辩护方说“原证据题目如此”,审判长说“你可以改过来啊”,这时审判长身边的审判员之一说“可以吧,你接着说”,于是辩护继续;

4、公诉方的主要公诉人(据说是副检察长)在庭审现场辩论中,只说方言,令人不解。被告及辩护方律师均是北方人,公诉人发言只说方言,不说普通话?我觉得是三十六计里的“瞒天过海”计,因为被告及辩护方对主要公诉人用方言参与辩论,未必能全部理解,但是法庭书记员是百分之百能听懂并理解且能记录进庭审记录,或许将来的某天,被告或者辩护方对公诉人的庭审现场言论持怀疑态度时,法庭记录可以显示公诉人当时确实有过不容置疑的发言,讲的是方言。

5、公诉方当然以说普通话为主。在质证环节,公诉方两个年轻人轮流播放与朗读ppt,就是流利的普通话;然后,在某个辩论环节,公诉方排列第一位的公诉人(据说是检察长),宣读了一篇檄文,是那种“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风格的檄文,围绕着中国足球反腐败,“歌颂了”,“表扬了”,“批判了”,“展望了”,不一而足,大家都知道这是给现场直播屏幕后的人们看的,而我,则特别希望越过被告席与旁听席之间的栏杆,告诉王小平,这篇檄文,分明在表扬你呢!

6、被告人王小平驳斥公诉方的虚假受贿指控,面对审判长说“他们(公诉方)说给我钱了,就是我收钱了?那我说我给你们钱了(彼时手指审判长及审判员),你们是不是都收钱了?”气得审判长高声制止王小平说“被告王小平,本庭提醒你注意法庭纪律,要尊重审判长审判员,要注意自己的不当发言”云云,王小平表示接受,旁听席上已经有人想笑不敢笑憋出内伤了;

7、估计审判长真的被气晕了(湖北方言叫做“火直冒”),他在辩护人1某次发言之后,对着辩护人2说“下面被告2有什么要说的吗?”,律师一脸懵逼,连连问审判长“我是被告2?”审判长第一时间尚未反应过来,仍在等待“被告2”发言,这时旁边其他审判员提醒,是“辩护方2”,审判长才回过神来,问“辩方2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庭审于是继续。旁听席上几个小女生就不装了,就是古代小说里的“花枝乱颤”了。

8、旁听席上的小知识。 我占了法院给的亲属旁听席两个名额之一,从所住的酒店出发,搭乘当地司法局工作人员私家车抵达法院,到经过安检进入法庭,全程有当地司法局的工作人员陪伴(我选择了“陪伴”,我这把年纪的旁听人员,若身体出状况,旁边也有个能救命的年轻人);进入法庭前,短暂休息,有瓶装水喝,我开了一瓶,待去法庭时,我问这瓶水可以带着吗,答曰“不用带,楼上有”;进入法庭,我与另一个亲属代表是要分开坐的,且不能是第一排;法庭旁听席的座位类似于电影院的折叠椅,舒适度很高,右手下方有一个杯架。第一次休息后再次进入法庭时,我想拿一瓶矿泉水进入法庭,被礼貌地拒绝了!开庭后不久,一位工作人员端了一杯(一次性塑料杯)开水放入我的杯架,对我耳语“没有茶叶,只有热水,对不起”!我这个后知后觉的老头子这时才醒悟到瓶装水是可以用来投掷的,是可以作为武器的!也有特别温暖的时刻,是休庭时我询问法警做为被告人的亲属,可否与律师交谈几句?这位法警的级别不够,于是请示了另一位法警,他走过来对我“没问题,我帮你把律师喊过来”,为这位法警点个赞。

七、多余的话篇

在回忆了庭审之后,写几句多余的话,乃庭审旁听一点感悟(本篇文字部分信息来自庭审(予以了说明),其余文责自负)。

换个角度看这起“王小平受贿公开审理一案”,是一起类似大家都知道的“葫芦案”(因为法院判决尚未出来,我把松滋法院排除在葫芦案参与方之外了),也就是说从留置开始,到看守所超期羁押,再到公开开庭审理中公诉人的发言,无处不透露着“葫芦案”的糊涂与荒诞。 按照庭审中透露出来的数据,案件本身集中在2009-2023年间的中超联赛及足协杯比赛。事后我在网上求证,上述期间全国约有超过46支球队(只统计了中超联赛参赛球队,未全部包括足协杯参赛球队)参加了上述比赛;中超比赛举办了约3514场(未包括足协杯比赛的约827场比赛),被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的球员、教练员、俱乐部大约是1900多次!而起诉书罗列的所谓王小平“利用自身权利帮助他人获取利益而受贿案”,只有12场比赛,涉及到15支球队,其中仅有6支球队的俱乐部关于这12场比赛对王小平行贿,总金额超过了已经判决的中国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的600万受贿金额!从法律角度分析,王小平犯罪逻辑说不通。要么王小平还有几百万、几千万甚至过亿的受贿金额没查出来,要么,王小平就是清白的。 如此无证据指责被告人王小平,糊涂且荒诞!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里的“皮”就是所谓王小平的并不存在的独断专行的“处罚权”! 公诉方法庭出示的证据没有一个是来自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成员的,缺少真实性啊!被告人王小平及其辩护律师多次强调王小平本人没有处罚任何一支球队的处罚权,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球员的规定是“少数服从多数”!尽管被告王小平本人及辩护律师多次举证,用事实案例说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表决过程中的“少数服从多数”,公诉方毫不为之所动,继续喋喋不休诉说着“无皮可附的毛”!

荒诞吗?荒诞!

破鼓乱锤,广州那个俱乐部球队的母公司总负债累计达2.4万亿,那些习惯于财务造假的蛀虫们火中取栗,中饱私囊,偏偏留置机构就相信了他们编织的谎言,并且成为指责王小平受贿的证据。看看公诉方的证据逻辑!就是这只广州球队为了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会之前对王小平“紧急行贿”,从广州派自己集团的司机驾车疾驶广州至北京间约2200公里,送给王小平20万行贿款,具体送达行贿款的时间不详,具体送达行贿款的地点不详,具体送达行贿款的司机姓谁名谁,集团汽车牌照号“都不记得了”,“反正是送到了,收到了”,这些所谓证据居然写进了起诉书,那可是印有代表国家权力国徽图案的起诉书,居然诉说了如此荒诞的行贿证据,且不止一次,且金额达到七位数!我以为在中国凡是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公民都能辨识出这样荒诞的证据逻辑,居然堂而皇之地在2025年4月的法庭上展示出来!

荒诞吗?荒诞!

再换一家俱乐部看看所谓行贿证据逻辑不通。2019年3月1日魔都两支球队对垒,花队球员对港队球员严重犯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的罚单是:两名严重犯规球员分别停赛5场、4场,分别罚款5万元、4万元,事后花队派人到北京向王小平行贿30万,理由是“感谢照顾”。编造这个行贿证据的人,显然不知道当时花队为了整顿竞赛风气,端正比赛态度,提高足球竞赛的道德水平,对严重犯规的两个球员柏X骏、孙X林处以极刑:两人各自被罚款30万元,且均下放到预备队(不是停赛几场的问题了),对照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的罚单,小巫见大巫啊,花队有何理由拎着30万现金去北京“感谢”王小平呢?这里请特别注意时间节点:花队与港队的比赛时间是2019年3月1日,花队队内处罚是隔天,2019年3月2日,足协的处罚是5天之后,请问花队2019年3月底拿30万现金去北京感谢王小平的理由是什么?

荒诞吗?荒诞!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向被告人王小平行贿的单位内部财务流程,例如广州爆雷负债2.4万亿元公司名下的俱乐部;如广州同城的小兄弟俱乐部;又如那个基地在河北廊坊的俱乐部,当然还有李铁的球队……。公诉方出示上述这些俱乐部财务流程的目的,我想是为了说明行贿金额的来源,殊不知这些财务流程的描述是“(行贿前的上一财务年度)在董事长基金名下提取了几十几百万”,“(行贿前的上一年财务年度)以公司备用金名义提取了几十几百万”等等;可见编造虚假证据的人士不甚具有一般财务管理基本常识,不知道所谓“董事长基金”或者“公司备用金”不能跨年使用的,何况在“董事长基金”项下几十上百万金额,“公司备用金”项下几十上百万金额,与最后送给被告王小平的“名义上行贿款”有必然的关联性吗?在公诉方出示的证据里,完全看不出!

荒诞吗?荒诞!

再说说公诉方出示的指控被告王小平的受贿证据之“合法性”!所有的(注意,是所有的)证人证据均未显示该证据收集地点的合法性,也没有提供实时录音录像!只有提供这些所谓证据证人单方面的口供与签字,这些举报的证据明显违法!被告人王小平被留置180天,接受询问500多次,形成笔录200多份,公诉方没有提供接受500多次询问的录音录像!也没有出示全部200多份笔录!庭审中出示的被告人王小平的笔录(节选),仅仅十余份!

荒诞吗?荒诞!

所以被告人王小平说他在留置期间曾经被要求“按照事先打印好的文字抄录并签字形成笔录”的答辩是真实可靠的!

最令人费解的是王小平收受的比照已判刑的原足协竞赛部部长黄松受贿600万还多的受贿款,留置方与公诉人以2025年的侦查手段居然没有查到一分一厘受贿款的下落,呜呼哀哉!只好编,说这些巨额受贿款一半用于出国消费了,一半在国内挥霍了,不过都没有证据!都没有证据!都没有证据!哪怕出示一张王小平夫妇二人出国的机票复印件?(很容易查到)哪怕出示一张王小平夫妇二人购买了奢侈品(或者仿冒的奢侈品)的实物照片?都没有!所以法庭上辩护律师针对公诉方提供的所谓王小平财产扣押事实,厉声斥责公诉方“你们有什么权利扣押王小平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工作之前的财产?你们有什么权利冻结王小平夫妇合法收入来源的银行账号”?公诉方此时此刻哑口无言,连与辩护人“你来我往”都做不到!

荒诞吗?荒诞!

说到本案的“受贿金额”,窃以为是“被人任意打扮的小姑娘”!王小平家属曾被留置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留置方询问,期间留置方向其出示了王小平的“亲笔家信”,嘱咐她准备退赔受贿款,金额是“800-900W”(这里W原文如此),之后先以800多万的受贿金额把案子移交给了地方检察院;后来又“修改成”比中国足协原竞赛部长黄松受贿600万略多的数额!而且在庭前会议上达成协议,公开审理期间“不得再议论此事”!

荒诞吗?荒诞!

篇幅所限,不能想说什么说什么,老夫仅仅沾了“姻亲”关系的光,允许被参与旁听,实属不易!关于“姻亲”,当地一位司法局官员问了我与被告人王小平的关系,强调了一下“你不是直系亲属,只是姻亲而已哟”!所以,一个以姻亲关系参与旁听的我,不管写什么都是多余的话!

当然,还有不属于多余的话!是令人温暖的举动! 开庭前我等一行8人均是王小平亲属从四面八方赶到交通不那么方便的松滋市!因为我们被转告了一条消息,当天“如果庭审顺利,王小平表现较好,可以在庭审结束后安排与亲人见面”!我们翘首以盼!自被留置之日起,已经过去了777天,除了律师,亲属们都不知道王小平近况! 我沾了姻亲的光旁听了庭审,心里直打鼓,不知道庭审算不算顺利?王小平表现算不算“较好”?因为他居然指着审判长及审判员说“如果公诉方说给我钱我就收了钱!那么我说我给你们钱了,你们就是收钱了吗?”把审判长气得够呛!但是,庭审结束后,虽然已经经历了12个小时漫长庭审,法庭仍然通知将安排王小平家属与其见面,我们两位参加了旁听的亲属(一个直系亲属,一个姻亲亲属)也允许一同会见! 会见的场面我真的无法以笔墨形容,只说两个细节: 1、会见安排在松滋法院一间会议室,隔着会议桌与王小平见面,且没有事先被要求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王小平的妻子抓紧时间问了他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攒了777天想说的话里最简短的段落;审判长与我相邻而坐,我把想说的话大声对王小平说了出来“王小平,你要健康地活着,我把等你出来之后在北京请你吃饭的地方都找好了,那时我们好好喝一杯!”不知道审判长心里怎么想的? 2、然后王小平的妻子泪眼婆娑地问审判长,“我可以(不隔着会议桌)抱一抱王小平吗?”审判长(也是松滋法院院长)说,“当然可以!”于是绕开会议桌,夫妻俩紧紧相拥、泪如雨下!我伸出手来给审判长说“审判长,谢谢你”,他紧紧地回握着我的手,我感觉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无论如何将来案子判决是什么,都不妨碍他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好人!我们当时都站起来了,这时审判长伸手推了我一把,说“你也过去拥抱一下吧”!我于是紧紧抱住王小平,千言万语,只能说出两个字“挺住”! (一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当着审判长及两个审判员,王小平及亲属,若干法警+不认识的人,我能说的话大概就是“挺住”!)

THE END